本報記者 李珂 見習記者 武志松 實習生 王艷菲 見習記者 張昊/圖
  近日,有網友發佈微博稱,在省會某商場門口停車場丟失一輛價值兩千多元的山地自行車,“與存車處老闆幾次溝通,均未能達成賠償共識”,此網友感嘆“中間曲折一言難盡,實感個人維權之困難。”此微博一齣,引發共鳴,不少網友紛紛跟帖訴苦,存車安全問題成了市民當下關註焦點。本報記者就此走訪了石家莊多個非機動車停車處,從走訪中瞭解到不少存車處沒有統一管理準則、對於丟車索賠也沒有統一的標準的尷尬現狀。
  □存取車無憑證,給錢就能取車
  本報記者走訪了市區多個商場等人流密集地的存車處,發現多數存車處都是交了錢就能取車,看車人收了停車費,基本不再看車輛第二眼。“每輛車都是上了鎖的,沒鎖的我們一般不讓停。有人取車我們就多問幾句,如果真推錯了我們也沒辦法。”一位在建設大街上的看車人說道,“我們只是打工的,要是真丟了也是老闆負責,我們不管。”
  一位正在存車的女士說,“現在丟車現象太多了,存在有人看的地方還放心點兒,但是沒有憑證能證明存過車,真要丟了也是沒辦法。”
  □丟車之後索賠難
  騎行成了當下較為流行的交通方式,而這些自行車並不廉價,少則大幾百元,多則兩三千甚至更貴。劉先生就對記者抱怨,“之前我就在一個存車的地方丟過車,但事後找到看車人索賠,對方卻不承認我存過車。以前存車還發個車牌,但是現在啥也沒有,我們也拿不出存車的證據,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大多數車主丟了車後也只得自認倒霉,因為就算報警,也基本找不回來。由於沒有存取車憑證,大多數車主與看車人,“吃啞巴虧”成了常有的事。
  □沒人看的存車處丟車更頻繁
  記者在走訪中也發現,很多人流密集的地方,自行車也只能往路邊或者便道一丟。在橋東區的一處大型商場門前,記者按照保安所指,看到了大家默認的“存車處”。該“存車處”就在馬路邊的便道上,雖然車輛擺放得還算整齊,但是周圍卻沒有人看管。正在鎖車子的李女士說:“每次在這停車,我都得把車拴在旁邊的欄桿上,但即便是這樣,逛街的時候還是擔心丟車。”
  市民張先生說:“我已經丟過兩輛車了,一輛自行車,一輛電動車,都是在沒人看車的商場前丟的。”
  聲音:呼籲添置存車牌
  不少車主說,存車處沒人管、丟了沒人賠的現狀讓他們很苦惱,如今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愈發完善,非機動車存放是否也應跟進腳步?
  如今交了停車費就能取車,雖然簡化了存取車步驟,帶來的不便也是顯而易見的。“看車人要是不承認我們存過車,我們也拿不出任何憑據,別說索賠了,求證都有困難。”一車主說,有監控攝像頭的地方,還可以以攝像作為憑據。而那些沒有監控攝像頭、或監控死角地帶,雙方求證困難,車主常被看車人敷衍了事,進一步要求索賠也成了難事。“如果有了存車牌,起碼車牌號碼一一對應,看車人想不承認都難。”
  添置存車牌的呼籲被市民提了出來,而記者採訪到的看車人和承包商也對此表示了認可。一位看車張大爺說,“此前有人冒領,我們也沒辦法,賠一輛車,就是我們和承包老闆一人出一半,多丟幾輛,一個月工資就沒了。如果有了憑證,起碼能確認對方是不是來冒領的。” 而某存車處承包管理者也說到,“存車發車牌還是很必要的”,因為沒有憑證證明是否存車,去年因為丟車賠錢他就賠了7200元。
  一存車處承包商表示,“曾經一些存車處是有車牌作為存車取車憑證的,但是因為四周沒有圍擋,不想交停車費的人要想矇混過關,省去停車費,就會連車帶牌一起帶走。車牌老是丟,慢慢地很多存車處索性取消了車牌。”目前主要問題就是存車處四周沒有圍擋,存車的人一多,看車人應接不暇,管理就不便。
  回應:
  規範的解決辦法有待出台
  長安區城管局停車收費中心一位工作人員稱,由於一個正規存車處的設立經過規劃局規劃、城管局申請設立、交管局審批三個步驟。而且在設立存車處的過程中,個別大型商場反對在門前設立存車處,導致存車處設立不成,停車情況混亂。而在公園等一些公共場所,由於入口較多,停車不集中,存車處設立後入不敷出,導致存車處設立不成。
  針對丟車後索賠的糾紛問題,橋西區城管局停車管理中心某工作人員也透露,“一旦出現丟車糾紛,只能根據看車人的記憶辨別失主是否存過車。丟車賠償的金額也沒有統一標準,至於確認丟車車輛的新舊程度,需要失主出示購車發票進行核實,才能進行合適賠償。然而,就此問題,此工作人員表示,“因為相關事宜正在移交過渡過程中,所以現在還沒有一個規範具體的解決辦法。”
  據市城管局宣傳科工作人員表示,有關非機動車存車問題的相關事宜已經移交給石家莊市交管局。
  (原標題:存車場內自行車丟失索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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