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了分類明確的垃圾箱,還需市民分類意識和配套制度的跟進本報記者 陳正寶 攝本報記者郭劍烽
  申城垃圾分類推行十餘年,但效果並不理想。其中沒有剛性的法律法規約束是癥結之一。前不久,本市召開《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草案)》立法聽證會,垃圾分類這件民生大事終於有望納入法制化管理。
  上海是全國首批垃圾分類試點城市之一,但相比同期開始推廣垃圾分類的臺北,差距很大。一些市民“吐槽”:“就算我們分好了,環衛系統還是混裝混運混處,末端處置跟不上,不是白分嗎?”有人抱怨:“垃圾分類標準一直在變,一會分有機無機,一會分乾濕,一會又“2+X”,我們搞也搞不清。”市民整體素質有待提升,也成為矛頭所指。
  積极參与人群主要是誰?
  長寧區芙蓉江路103號的芙蓉小區是本市第一批試點垃圾分類的小區。記者在垃圾廂房邊蹲點1個小時,有31位老人將濕垃圾除袋投入咖啡色“濕垃圾”箱,把塑料垃圾袋投入黑色“乾垃圾”箱。
  63歲的保潔工吳阿姨負責在垃圾廂房二次分揀。她說,現在小區里大概有三成居民能做到正確的垃圾分類,其中絕大多數是老人。中青年人不是嫌煩嫌臟,就是根本搞不清怎麼分類。每隔1小時她就要到小區里的2個垃圾廂房巡一圈,將乾濕垃圾分開,間隔時間稍長就不行。每天,分離出的濕垃圾(廚餘垃圾)大概有2個垃圾箱。
  市容部門調查發現,舊小區的垃圾分類做得較好,並不是原先人們以為的高檔小區。因為高檔小區內有許多保姆負責扔垃圾,不清楚垃圾分類的相關知識。
  截至目前,全市已在近萬個場點開展了生活垃圾分類,覆蓋到403個機關、1244個企事業單位、991所學校、631個菜場、108座公園、195.88萬戶居民。
  市綠化市容部門也推出了一些激勵手段,希望逐步培養市民的好習慣。他們與團市委聯手組織發起了“換出更綠色的上海”——垃圾分類新理念推廣行動,以綠色賬戶為載體,聯合社會組織、志願者隊伍,在居住區開展日常生活廢棄物(有害垃圾、飲料紙包裝、玻璃瓶)及家用電子廢棄物定期交投、積分換禮的活動。上海綠色賬戶註冊用戶通過參與垃圾分類、垃圾減量等綠色賬戶回收兌換活動,獲得綠色賬戶積分,可在綠色賬戶網上換取各種日用品,還能換公園門票,以綠色行動贏得綠色享受。
  垃圾末端處置去向何處?
  近萬個場所產生的垃圾按要求分類後,如何裝車、運輸、處置?
  本市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分類處置有嚴格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區縣環衛部門配置與源頭分類需求相適應的分類收運能力,落實分類收運。分類後垃圾的混裝混運,是對環衛考核一票否決的項目。本市的生活垃圾分流分類處置體系正逐步完善,分類後垃圾有了較為明確的處置流向。
  ■ 廢舊衣物 本市廢舊衣物回收工作主要依托市場化運作模式,由社會回收企業自行承擔收運處置工作,企業在部分小區設立廢舊衣物回收容器,並負責上門收運。截至今年10月底,本市共回收廢舊衣物300餘噸。
  ■ 廢玻璃 本市在垃圾分類居民小區設專項玻璃投放容器,目前收集工作主要由居民自行投入或小區保潔員二次分揀時分出,區環衛企業負責將廢玻璃統一運至區中轉站或集中堆放點,達到一定量後,統一交售給玻璃回收企業處置。
  ■ 有害垃圾 主要包含廢熒光燈管、廢鎳鎘電池、廢藥品等。收集工作主要由居民自行投放至小區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由小區保潔員二次分揀時分出。目前全市共設40個有害垃圾集中收集點,由區環衛企業負責將居住區有害垃圾統一運至集中收集點,再由有害垃圾專項收運企業分別交售給上海固體廢棄物處置中心和上海電子廢棄物交投中心等地專項處置。截至今年10月底,本市共收運有害垃圾250餘噸。
  ■ 濕垃圾 目前,全市濕垃圾(集貿菜場垃圾分流和居民區廚餘垃圾小分類)處置能力超過1300噸/日。為提升各區縣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能力,本市發佈《關於濕垃圾專用收運車輛購置補貼的實施方案》。為解決濕垃圾處理後資源化利用出路問題,整合環衛、綠化、林業等領域專家,開展濕垃圾處理後加工產物用於綠化林業土壤改良的中試研究;集中開展生化處理機就地處理的技術測試;組織編製市濕垃圾處理專項規劃。
  分類標準為何一變再變?
  “善變”的垃圾分類遭市民詬病,相關標準是如何制定的?
  上海市從上世紀末開始探索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當時,生活垃圾末端處置方式以填埋為主,所以上海最初嘗試單獨收集電池等有害垃圾。隨著末端處置方式逐步向填埋、焚燒、綜合處理等多樣化發展,垃圾分類的方式也發生了變化:生活垃圾焚燒前需對廢玻璃單獨分類,因為玻璃進入焚燒爐容易粘結爐排,引發機械故障,影響焚燒效果;而綜合處理方式主要以堆肥技術處理垃圾中的有機成分。因此,2000年以後,上海採取了“一市兩制”的分類法——在焚燒廠服務地區實行“廢玻璃、有害垃圾、可燃垃圾”分類方式;在其他區域實行“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類方式。
  本世紀初,上海生活垃圾末端處置方式基本確定以焚燒為主,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增加,在征求社會意見的基礎上,從2007年開始,上海在居住區實行“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類方式。2010年世博會後,借鑒臺北案例,結合上海實際,本市從2011年開始在居住區推進以“乾濕分類”為基礎的“2+X”模式。
  由歷次分類方式的調整可以看出,“末端處置決定前端分類”的理念貫穿其中。垃圾分類方式的改變,其實是由垃圾末端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的途徑和能力決定的。隨著末端處置技術的不斷提高,分類標準也會相應調整,將出現更多的專項分類品種,是大勢所趨。
  臺北垃圾分類有何經驗?
  上海推行了17年垃圾分類,但為什麼成效依然不顯著,與臺北差距較大?業內人士認為,上海在地域範圍、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口素質等客觀條件方面都與臺北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制度設計、執行效果、執法成本等都有較大區別。
  首先,垃圾的定性與管理不同。臺北市垃圾管理工作由政府主導,對垃圾的定義包括“一般垃圾”和“資源垃圾”。臺北垃圾減量的成效,主要集中在對“資源類垃圾”的回收再利用,並通過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逐漸推進。而上海市生活廢棄物傳統上分為“廢品”和“垃圾”兩大體系。其中生活垃圾的管理主要由政府部門承擔,運輸處置由政府主導,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委托有資質的企業承擔。而“廢品”未納入“生活垃圾”範疇,回收利用由市場主導。
  其次,機制設計不同。本市垃圾分類的機制設計不夠完善,導致市民觀念仍停留在“你要分類”,而不是“我要分類”。解決這個問題需要經濟杠桿來推動。臺北對分出的玻璃、有害垃圾、報紙等不收費,分不出的則需收費,最終市民越分越細,從而使整個機制得以良性循環。而上海市短期內征收居民生活垃圾處置費的條件尚不成熟,正在積極探索以正向激勵為主的推進機制。所以,簡單評價兩個城市“孰優孰劣”是不科學的,還需認真分析臺北垃圾分類減量成功的原因,借鑒其經驗,結合本市實際,科學地、實事求是地提出具有上海特點的垃圾分類減量的目標和路徑。  (原標題:阿拉生活垃圾為啥分不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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